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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在的中国你胜一次,让你输10次!!
这是现状,辞职是不得已!!
根据《劳动法》规定,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匿名举报,要求进行处罚!
现在中国的用人单位、公司、工厂哪家不是这样的啊,根本无法完全保证我们劳动者的合法利益!
劳动者应当依据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!
原帖由 香墨 于 2008-10-2 08:49 发表
如果平常待遇好,加点班没什么,如果不想到哪里做了,多看看《劳动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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